21日凌晨,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微博針對“錯換人生28年”事件當事人許某控告郭某寬、杜某枝夫婦等人涉嫌刑事犯罪問題,發(fā)布情況通報:2021年4月7日,經(jīng)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審查,認為不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條規(guī)定的立案條件,決定不予立案。通報全文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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